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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