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六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一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六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一条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项工作,并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