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六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六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条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应当经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核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