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二章 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十一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二章 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十一条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经济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