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条例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二十九条 全民健身条例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二十九条 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健身器材。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