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九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