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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