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