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