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