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第二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第二百六十二条 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定性依据材料应当齐全完整,不得损毁、伪造。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