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六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六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行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保障其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