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五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