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的沉船沉物,参照本办法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