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三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三十四条 国家制定和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标准,指导、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