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三十六条 国家支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组织力量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技术攻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