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十四条 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审查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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