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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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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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