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三章 传承利用和公众参与 第二十一条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三章 传承利用和公众参与 第二十一条 鼓励保护对象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其他保护责任人开展北京中轴线的遗产价值发掘、阐释和传播活动,运用传统与现代展示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北京中轴线的历史文化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5-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