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本市加强北京中轴线保护区域内地下文物的调查研究和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阐释工作。
在北京中轴线保护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
在北京中轴线保护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