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