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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十三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十三条 代表视察经费列入市级预算,专款专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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