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开会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主任会议拟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由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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