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开会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主任会议拟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由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由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