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条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条 本市探索在民用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所属的设计企业可以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管理等服务。探索建筑师负责制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保险企业开发建筑师负责制职业责任保险产品。
对于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对于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