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