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9-11-27 共 4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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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作... 第四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制... 第五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教育、经济和信息化、... 第六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本市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在本市聚集、转化、交易;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 第七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八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八条 本市建立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尊重、维护和保障科技... 第九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九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未形成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 第十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十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实施转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 第十一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十一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在不变更权属的前提下,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与本单位依法签订... 第十二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十二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应当由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 第十三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十三条 在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 第十四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十四条 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和转化期限...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五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五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的登记、转化实施程... 第十六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六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 第十七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七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移到本单位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 政府设立... 第十八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八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分类评审、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十九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九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 第二十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条 本市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项目合作等人才合作交流机制。 研发机构、...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市鼓励企业加大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接转化重大创新项目、承接...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二条 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市属国有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市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 根据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将科技成果许可他...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市支持研发机构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其在财政资金使用、职称评审、人员聘用、运行管理等方面享有更大自主...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市支持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系统...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市鼓励设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 (一)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 (...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跨境、跨区域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在不涉及国家安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 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市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制定规范的技术成果信息发布标准和流程,开展技术交...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市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其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有关主管部... 第三十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三十条 市科学技术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的财政投入总体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十二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条件,制定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用地用房保障政策,加强住...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三条 本市建立健全支持采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的相关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本市支...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四条 本市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以及市财政、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落实本市引进... 第三十六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市建立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向社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利用本市财政资金建...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应用场景建设有关规划和政策,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应用场景,支持科技成... 第三十八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八条 本市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支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建立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市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 第四十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相关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设计图、配方... 第四十四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有关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规定,适用于政府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五条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