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六章 健身服务业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六章 健身服务业 第三十七条 本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组建体育赛事公司,举办各类商业性、群众性健身赛事和活动,创建自主品牌赛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