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六章 健身服务业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六章 健身服务业 第三十五条 本市鼓励、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发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依据规划建设健身休闲产业园区,提供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健身服务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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