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五章 社会促进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五章 社会促进 第三十三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投资建设体育场地和设施、公益捐赠赞助群众性健身赛事和活动等方式支持全民健身。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