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章 公共健身场地、设施 第二十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章 公共健身场地、设施 第二十条 商业性体育设施用于全民健身公益活动的,可以享受政府相应的支持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