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北京市公园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公园内追逐游客强行兜售物品,影响游览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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