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五章 收费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五章 收费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市收费公路的设立,应当符合本市公路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规模审查批准。
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履行公路养护和服务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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