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理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