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二章 公路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二章 公路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应当与公路年度建设计划衔接。
新建公路时,地下管线应当与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公路同步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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