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六章 乡道、村道的特别规定 第四十八条 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六章 乡道、村道的特别规定 第四十八条 乡道、村道的管理,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