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8-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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