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9-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