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 第十三条 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 第十三条 荒山租赁可以采取协议、定价招租和招标等方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