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有法律责任的,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