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三十二条 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三十二条 原籍在本市或者出国前在本市居住的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市的,可以参加本市的选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