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就诊人员,是指进入医院的患者及其陪同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