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医警联动、依法处置、共同维护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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