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消费者协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高消费者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调解预付卡消费纠纷,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