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第二章 扶持和保障

第八条

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第二章 扶持和保障 第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护野生中草药资源,支持人工种植中草药和野生中草药代用品的研究与开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06-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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