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经营行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对地方金融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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