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市城乡规划实施应当按照减量提质的要求,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增减挂钩、综合平衡的实施机制,优化利用疏解腾退空间,鼓励对存量建设用地和存量建筑进行更新改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