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五年规划实施评估,根据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近期控制、引导城市发展的原则、措施以及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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