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规划村庄以外的现状村庄,在规划实施前确需进行建设的,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和规划实施的需要核发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