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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