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本市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